|
山东临沂市物价局近日下发通知,取消供暖加收燃料差价的应急措施,维持现行的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不变,即每平方米20元,将供暖的计价方法由按使用面积计价变更为按套内建筑面积(主房)计价。对于有供暖设施的主房阁楼按照套内建筑计价。价格将自2006年冬季采暖期执行。
市物价局在临价格发177号文件中发布了关于调整临沂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临沂市成本调查队的成本监审结论,经过公开听证,并报经市政府批复(临政字【2006】148号),决定调整临沂市城区集中供热价格。
首先是取消供暖加收燃料差价的应急措施。二是维持现行的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不变,即每平方米20元,将供暖的计价方法由按使用面积计价变更为按套内建筑面积(主房)计价。将除居民住宅以外的行政事业类和生产经营服务类供热价格并轨,执行统一的非居民供热价格,即每平方米28元(按建筑面积计价)。统一蒸汽供热价格,即每吨120元。
主房阁楼有供暖设施的,亦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对无房屋所有权证的居民用户,可按照国家房产测量规范据实测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