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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济南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国务院修订并重新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5年来,全市累计已有超过27万人支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41.57亿元,用于改善住房条件。
截至去年底,济南行政区域内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达到6570个,比2002年增加1394个;缴存职工达到85.5万人,增加17.7万人。按照该 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在岗职工97.8万人计算,覆盖率达到87.42%,比2002年增长了13个百分点;剔除封存户和特困企业缓缴户之外,有能力缴存的单位实缴率达到90%以上。该市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额达到137.42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91.46亿元,增长199%,年递增率27.8%,缴存余额、当年新增缴存额的位次均列全省第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累计发放36.62亿元,比2002年末增加32.11亿元,增长7.1倍,共为2.8万户职工家庭解决了购房资金困难问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达到26.6%,比2002年末提高了15.8个百分点。去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占全市个人购房贷款的比重达到20%。近两年,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利用实现的增值收益,共为全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资金6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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