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日前发布《烟台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市中心区新增各类住房10.9万套,总建筑面积1072万平方米,到2010年市中心区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到25平方米 。
新规划明确了一系列建设规划目标。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业界普遍关注的“90平米70%”。新规划中明确:“在新
审批、新规划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面积所占比重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同时,还明确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年度供应量不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
另据了解 ,规划期内,烟台市将建设普通商品住房9.9万套,建筑面积992万平方米,其中拆迁安置房3万套,建筑面积289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万套,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
新规划中明确,将进一步为完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按照国家善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要求,加强对房地产开发行为的引导,重点推进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宅,以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