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 通用网址: 山东房产网

专 题


推 荐 阅 读
现在位置:首页 -> 山东楼市 -> 菏泽
菏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近日颁布实施

作者:不详 来源:菏泽日报 更新日期:2007-5-21 阅读次数:


 
 新的《菏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于近日正式颁布实施。新《办法》对拆迁管理、拆迁补偿与安置、拆迁评估与法律责任等作了更加详细具体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和拆迁当事人的权益将得到有力保障。

    新《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城市规划拆迁审批程序,擅自扩大拆迁规模,或者滥用强制手段进行野蛮拆迁。市民如遇此类问题,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监察部门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调查处理。关于补偿标准,新《办法》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公告下达后,突击装饰装修房屋的,依据建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拆迁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工程造价给于适当补偿。

    新的《菏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当事人对拆迁补偿协商一致的,依照其约定,但协商的补偿标准不得明显偏离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普通商品房的最低销售价格即为最低货币补偿价格。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元计算。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由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自行寻找安置用房,拆迁人给付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3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据市政府法制办法规科科长李继峰介绍,新《办法》与2004年8月16日发布施行的《菏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相比有四个特点:一是增设了关于拆迁计划管理的内容;二是提高了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三是健全了拆迁补偿最低住房保障制度;四是增设了房屋拆迁评估及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管理的内容。新《办法》规定,对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补偿标准的上限不得超过该区位商业补偿标准的70%。搬迁补偿补助费由原来的每平方米3.5元提高到4元,临时安置费每平方米由原来的2元提高到5元;停产停业的补助费营业用房每平方米由原来的90元降低到80元,生产加工、仓储等每平方米由原来的50元降低到30元。
 

    上篇文章: 潍坊市高新区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成效明显
    下篇文章:聊城市廉租房新政出台 贫困户租房政府补贴
    相关文章:
  1. 一房产商延期交房两年被判赔款九万  2007-12-18
  2. 新房顶冒出下水道 开发商称图纸就这样  2007-12-5
  3. 山东临沭县拍卖公厕建设管理权 拍额达150万  2007-7-24
  4. 山东菏泽发现尧帝陵遗址 部分城墙保存完整   2007-6-7
  5. 闽商投资菏泽房地产20多亿 撑起半壁江山   2007-5-8
  6. 菏泽财政收入快速增长 增幅列山东首位   2007-3-12
  7. 山东菏泽强占农民耕地 每亩2万买进12万卖出  2007-1-10
  8. 菏泽市推出让困难家庭买得起的经济适用房   2006-12-18
  9. 山东菏泽今东遭遇“气荒”天然气供应紧张   2006-12-1
  10. 菏泽开出住房公积金帐单邮寄免费午餐 全省首创  2006-11-29
  11. 济南二手房 山东二手房 济南房产网 大众房产网 新浪山东房产 山东房地产网 济南房地产网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诚邀合作 招贤纳士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申请链接 留言建议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鸿图资讯 鲁ICP备:06003411
    网络实名 通用网址:山东房产网
    中文域名:山东房产网.cn 山东房地产网.cn 济南房产网.cn
    新闻热线:0531-88991800 86746136 电子邮件:info#sdfc.com.cn
    #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