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烟台市区2007年首批廉租房补贴申请,有171户通过审批,共将获得补贴近3万元,于7月6日发放。
按照《烟台市市区最低收入居民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每季度定期组织一次。市民可在每季度的前7个工作日内,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现住房情况证明、户口簿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等其他
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据了解,凡通过审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每人每月7元/平方米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