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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区威海北洋集团2号厂房工地,农民工们拿到建管部门发放的维权手册欣喜不已。
“我区目前有2万余名农民工,在100多个工地上工作,但可以负责任地说,辖区95%以上的农民工与用工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农民工上访等相关问题也因此明显减少。”近日,高区建管部门一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打出的“组合拳”对于遏制屡禁不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相当有效。
[事例回放]
2006年,淄博一家建筑公司承建的高区一厂房工程,拖欠上百名外地农民工工资。对此,高区建管部门在了解情况后,依法对这家建筑公司采取措施,在替农民工讨回工资的同时,按照惯例将其列入了记有不诚信行为的“黑名单”。
今年以来,这家建筑公司先后3次欲再到高区承接工程,但都因先期存有不诚信行为,接连3次被高区建管部门取消了投标资格。
[“组合拳”之一]
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从源头上封堵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以前,高区建管部门清欠的介入时间,主要集中在工程开工后、特别是工程收尾阶段,可此时往往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的实际情况,处理难度较大。这种滞后管理给清欠工作埋下了隐患。为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局面,他们及时调整招投标管理办法,实行工程招标前企业审查制度,要求各投标企业必须在工程招标前接受资格审查,凡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劣迹的建筑企业,将被直接隔离在市场之外,从源头上封堵了拖欠行为的滋生渠道。
[事例回放]
今年2月,承建高区某住宅工程项目的江苏某建工集团青岛分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巨大,公司负责人谷某失踪,引发农民工不满。
高区建管部门启动紧急预案,立即划拨这家公司先期缴纳的2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稳定了农民工的情绪。
据悉,这是高区建管部门第3次启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此前两次分别启动了30万元和20万元。紧急时刻,建设工程甲乙双方交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为保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组合拳”之二]
加大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收缴力度,为清欠工作提供应急资金保障。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招标申请前,必须缴纳工程总价2%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总承包施工企业在工程中标后,必须缴纳中标总价2%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如果出现拖欠现象,建管部门视具体情况,划支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事例回放]
2006年12月份,高区建管部门针对贵州一家建筑公司作出“自通报之日起两年内不允许在辖区范围内参与新工程投标”的处罚,并取消这家公司在高区的施工资格,马上与建设单位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及时撤离施工现场。究其原因是这家公司的项目部在高区拖欠了70多名农民工的工资,在建管部门发出通报后,该公司未就拖欠问题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
另外,针对近年来部分“包工头”无视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私挂乱靠,无资质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比较严重,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的问题,高区建管部门将有关人员的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要求各施工企业在招用工人时,要特别注意。
[“组合拳”之三]
加大处罚力度,彻底断绝不法企业和个人的生存空间。严格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和建设程序的审批,对没有资金来源或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业主有拖欠工程款记录的、且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时仍未结清的项目,不予批准办理招投标和施工许可。在招投标管理过程中,运用合同审查、跟踪检查、竣工核验结算等手段,防止建设单位私下签订“黑合同”、拖延结算等行为。同时规定,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人以上集体上访的,记录不良行为一次,暂停参加投标6个月;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妨碍公共秩序等行为的,视情况暂停参加投标资格1-3年,区属企业将依法降低其企业资质等级,直至吊销企业资质,外地进区企业将被依法清出高区建筑市场。同时建立“包工头”档案,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黑“包工头”进行监控,定期向企业通报不良包工头名单,使他们无立足之地。
[事例回放]
7月2日,河南20余名农民工来到高区某工地,请求工程承包方给予他们一定的工程,并表示双方不必签订劳动合同。但工程承包方负责人当即表示,要想在工地干,双方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不然就“拜拜”。
[“组合拳”之四]
加强合同管理,强化合同执行力度。高区建管部门注重加强对建筑业企业招用农民工的管理,要求企业在招用农民工时,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以及支付时间等内容。工资必须直接发到工人手中,工资发放前要在施工现场公示,工人必须持身份证,签字、盖手印后领取,包工头要签字认可,发放凭证必须存档备查。
[事例回放]
去年8月1日,高区建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地例行检查时,发现负责施工金城二期项目的省内一家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6月份工资,农民工情绪极不稳定。再一了解,这家建筑公司未按建管部门的要求直接发放工资,而将款项转至其分包单位———福清第三建筑公司林某项目部名下。因林某携款离威,导致200多名农民工工资无着落。
随即,高区建管部门启动紧急预案,联合区公安机关组成现场处置小组,逐一布置和落实确认工资、筹措资金、兑现发放、追踪欠款等各个环节,及时拨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30万元,并于8月9日从烟台将福清三建负责人林某抓捕归案。林某对挪用资金供认不讳,如数退还了全部资金148.2万元。
[“组合拳”之五]
制定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全面提高应急能力。为了在突发性、群体性拖欠事件发生后能及时、准确、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理,避免给社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高区建管部门制定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建立了专项基金,全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各施工企业也建立了应急体系,设立了农民工工资预备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确保了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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