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域名 通用网址: 山东房产网

专 题


推 荐 阅 读
现在位置:首页 -> 特别关注 -> 特别关注
济南房管局经适房廉租房近期公布房源 开始预登记

作者:不详 来源:济南时报 更新日期:2008-5-30 阅读次数:


     经适房廉租房近期公布房源 市房管局提醒,先预登记才能申请保障性住房

时报5月29日讯(记者黄强)从今年起,我市开始逐步建立保障性住房预登记制度。虽然今年的预登记工作还没有划定最后期限,但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今年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实物配租房源即将公布。房源公布后,未进行预登记的家庭将无法参加住房保障的申请。

    房源公布后
    未登记者不能再申请


    据介绍,预登记后,定向申请经适房或廉租房实物配租、部门审核、摇号(或发放补贴)、选房等程序才能按照顺序一一启动。

    今年经适房和廉租房实物配租房源近期将要公布,市民若不抓紧登记,房源公布后,未登记的家庭将无法参加正式申请。

    今年申请需提供
    低收入证明


    与去年的申请程序类似,今年想要申请住房保障的市民还需要提供低收入证明。符合条件的家庭持户籍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可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预登记。然后,持预登记凭证到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低收入证明。

    市房管局还提醒,报名预登记的市民必须具有市内6区城市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此外,申购经适房的市民要预登记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4404元(含);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单身家庭除具备以上2个条件外,年龄须在35周岁(含)以上。

    申请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市民预登记条件为: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4404元(含)的无房家庭,且申请人为孤寡老人或者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申请住房补贴的市民预登记条件为: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4404元(含);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

预登记后对房源不满意
    可等待下批房源


    市房管局还提醒想申请经适房、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市民,如果预登记后对今年提供的房源不满意,可以暂不申请,等待下一批房源。其中,符合领取租赁住房补贴条件的市民,也可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预登记申请表》或《承租实物配租住房预登记申请表》(不需要再进行租赁住房补贴预登记)办理租赁住房补贴手续,其登记信息2年内有效。
 
上篇文章: 济南六区房管局就保障性住房预登记现场答疑
下篇文章:山东供电紧张 用电总量增加,电煤库存减少
相关文章:
  • 山东省出台三层以上房屋拟停用砖混意见稿  2008-6-2
  • 济南楼市争打“服务牌”置业会纷呈泉城楼市  2008-5-30
  • 山东供电紧张 用电总量增加,电煤库存减少  2008-5-30
  • 山东省修订援建北川安置房方案初步确定  2008-5-29
  • 地震波威胁中国地产业 引发“次生灾害”五大猜想  2008-5-29
  • 我省援建北川首批板房:抗6级地震可用5年  2008-5-28
  • 山东省多项措施为困难群体提供住房保障  2008-5-28
  • 济南北园大街三片区拆迁冻结 期限至9月26日  2008-5-27
  • 山东专项整治违法用地 六类违规行为将严查  2008-5-26
  • 济南首批230套活动板房启运 可使用3到5年  2008-5-23
  • 济南二手房 山东二手房 济南房产网 大众房产网 新浪山东房产 山东房地产网 济南房地产网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诚邀合作 招贤纳士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申请链接 留言建议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济南鸿图资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鲁ICP备:06003411
    通用网址:山东房产网 济南房产网
    中文域名:山东房产网.cn 大众房产网.cn 济南房产网.cn
    法律顾问: 于峰岱律师 法律热线:0531-82066148 手机:13553169676

    新闻热线:0531-86746136 88962198 电子邮件:info#sdfc.com.cn
    #改为@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