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域名 通用网址: 山东房产网

专 题


推 荐 阅 读
现在位置:首页 -> 律师在线 -> 以案说法
为逃税做低房价签阴阳合同 律师:双方权益难保证

作者:不详 来源:新民晚报 更新日期:2008-6-24 阅读次数:


  为了偷逃税费,房产中介和少数市民在买卖房产时串通一气,恶意做低合同价格。然而,这种方式后患无穷。近日,读者王先生就卷进了一桩房价作伪事件,违心地在作伪的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经本报介入,连日来头疼不已的王先生有望摆脱困局。

  被迫签下阴阳合同

  6月初,王先生通过某著名港资中介公司购买一套建筑面积为89.4平方米的房屋,总价155万元,其中包含王先生应支付的交易税费和中介费。据此计算,扣除相应税费和佣金,房屋成交价应为149万元。随后,王先生支付10万元定金,签署了一张注明房价款为155万元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

  然而,事情突然有变。签署正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时,中介公司和上家一再坚持,合同中的房价只能写89万元。这样一来,这套房屋每平方米的单价骤降至9955元,恰巧可以满足“中内环之间单价低于1万元/平方米”的普通住宅标准,而一旦挤进普通住宅的门槛,上家就可以减免本应缴纳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作伪前后的差额高达7万元!

  王先生不愿违法签订阴阳合同,而且这样会导致他将来出售这套房子时必须额外缴纳89万元与155万元之间差额部分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按照现行税率计算,根据购房时间长短的不同,金额在10万元左右。

  但是,中介威胁说,如果他不签阴阳合同就是违约,10万元定金将分文不退。对法律不甚了解的王先生迫于压力,签署了一张房价为89万元的合同,但事后左思右想总觉不妥。经本报介入,中介公司现已承认,不应为了促成交易赚取佣金而怂恿买卖双方偷逃税费,他们愿意尽力协调,解除虚假合同,重新签署真实合同或无条件解约。

  价格作伪涉嫌违法

  自从颁布针对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不同的税费标准后,阴阳合同屡见不鲜。上海新文汇律师事务所张移律师认为,这种行为涉嫌违法,一旦发生纠纷,双方权益难以得到保证。

  首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合同系无效合同,当事方必须承担对方随意撕毁合同或遭举报揭发的风险,同时,明显低于市场行情的偏低房价很难在交易中心审查通过,降低了房屋成功交易的可能性。而且,下家今后出售时需要额外缴纳差额部分的税费,金额往往会大幅高于上家偷逃下来的税费,给下家带来经济损失。更加需要提醒的是,如果逃税金额超过应缴税款的10%且超过1万元,逃税者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他建议,买卖房产的当事人遇到对方和中介提议房价作伪时,应一口回绝,对方及中介均无权指责违约或主张违约金。(记者 孙云)

上篇文章: 合理理财 信不信存款1万元三年内也能买房
下篇文章:已经没有了
相关文章:
  • 五百套特惠房紧急喊停 楼盘促销引老业主不满  2008-6-20
  • 济南长清一业主太贪心 一房二卖赚两份钱   2008-6-19
  • 房屋补偿款应该给谁?济拆迁房惊现俩“房东”  2008-6-18
  • 新房配套不全 青岛房主状告开发商索赔百万元  2008-6-17
  • 北京经济适用房诈骗案连发 百余家庭落陷阱  2008-6-13
  • 炒房者欠款逃跑 专家认为奥运后房价加速下跌  2008-6-12
  • 经适房诈骗案连发百余家庭落入陷阱 需警惕  2008-6-11
  • 房价暴涨经适房难求 三原因使经适房诈骗案连发   2008-6-10
  • “师大门”追踪:网友疾呼撤销“特批”限价房  2008-6-6
  • 购房代理商意外身亡 购房者200万首付款不知去向  2008-6-5
  • 济南二手房 山东二手房 济南房产网 大众房产网 新浪山东房产 山东房地产网 济南房地产网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诚邀合作 招贤纳士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申请链接 留言建议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济南鸿图资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鲁ICP备:06003411
    通用网址:山东房产网 济南房产网
    中文域名:山东房产网.cn 大众房产网.cn 济南房产网.cn
    法律顾问: 于峰岱律师 法律热线:0531-82066148 手机:13553169676

    新闻热线:0531-86746136 88962198 电子邮件:info#sdfc.com.cn
    #改为@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