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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青岛市物价局开始对两个集资建房项目的成本在网上公示,公示期自2008年6月26日17:30起至2008年7月6日17:30止,公示期满后,物价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核定该集资建房项目的基准价格。
据了解,在青岛市物价局发布的《关于四方区兴隆一路151号地块改造等两个集资建房项目的成本公示的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为华电青岛发电公司建设的四方区兴隆一路151号地块改造和青岛第四十三中学建设的教工宿舍改造工程两个集资建房项目的成本,分别以《四方区兴隆一路151号地块改造集资建房项目工程造价直接费明细审核表》与《青岛第四十三中学教工宿舍改造工程造价审核明细表》的方式出现。其中的成本明细多达几十项。
据了解,按照青岛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青岛市物价局会同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建委等有关部门,对华电青岛发电公司建设的四方区兴隆一路151号地块改造和青岛第四十三中学建设的教工宿舍改造工程两个集资建房项目的成本进行了审核,为科学、合理地制定该集资建房价格,物价部门将成本审核情况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期自2008年6月26日17:30起至2008年7月6日17:30止。若市民对该集资建房项目的成本有异议,请发送电子邮件至wjjfdc@qingdao.gov.cn。公示期满后,物价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核定该集资建房项目的基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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